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组织参保单位协助开展2023年度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闽机险〔2023〕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且已领取退休养老待遇的所有事业编及比照事业编的退休人员(包含5.12退休干部)。年度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新退休人员引导其通过“闽政通”等线上方式完成首次认证。
二、认证方式
(一)鼓励退休人员通过智能手机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闽政通”手机APP→点击“机关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按相应的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二)在境外居住人员,可登录外交部“中国领事”APP通过人脸识别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三)异地安置人员及行动不便的老人,也可向所在的社区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内容须包含待遇领取人身份信息、生存状态,证明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再交给学校进行认证。
(四)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认证的,请联系本人退休关系所在二级单位,申请由二级单位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认证后书面报送(内容须包含待遇领取人身份信息、生存状态,居住地,联系方式,境内紧急联系人,境内紧急联系人电话,认证确认人,认证时间),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7月5日前汇总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rsc5@fzu.edu.cn。
(五)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可协助特殊情况无法线上自助认证的退休人员进行认证,审核确认后书面汇总报送人事处。
三、其他事项
(一)认证时间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本通知下发前已进行过自助认证的请配合再次进行自助认证。此外,计划以后每年的6月份作为我校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启动时间,请退休同志每年6月份主动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或其他方式认证。
(二)人事处将汇总线下认证情况并会同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风险防控部门的线上认证情况,对截至7月底仍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按失联人员上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并暂停养老金待遇发放。
(三)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涉及每一位退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将上述事项通知到位。
附件:单位认证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