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4-09-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评选“关爱老干部、共筑中国梦”实事好事和宣传“八闽夕阳红、助力中国梦”老干部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把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离退休工作的价值取向”的要求,以“支持拥护高水平大学建设”为主题,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创新丰富载体,搭建有效平台,深入开展评选“关爱老同志、共筑中国梦”实事好事和宣传“福大夕阳红、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离退休老同志先进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评选“关爱老干部、共筑中国梦”实事好事活动

(一)评选内容:2013年12月以来,各单位在加强“两项建设”、落实“两项待遇”、为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等方面为离退休老同志办的实事好事。

(二)推荐要求:各有关单位分别推荐为离退休老同志办实事好事实例不少于1件。在推荐参评实事好事,需上报事迹材料(1000字),并附上推荐意见(包括投入资金、惠及老同志人数、解决老同志主要问题以及开拓性做法,500字以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

(三)通报表扬:学校将对推荐上报的候选实事好事进行评选,予以通报表扬。

二、开展宣传“福大夕阳红、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离退休老同志先进典型的活动

(一)宣传典型:近年来,离退休老同志在支持拥护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热心公益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二)宣传方式:在校离退休工作部(处)网站上开设专栏,以及向《福建老干部工作》、《福建老年报》和省老干部局门户网站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事迹。同时,我校将组织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予以通报表扬。

(三)宣传要求:各学院、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要认真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推荐报送先进事迹材料,推荐数量不作要求。在推荐先进典型时,需上报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9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活动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离退休工作发展结合起来,积极主动为离退休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树立和宣传离退休老同志在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动员老同志参与到活动中来。要运用各单位网站,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各有关单位将事迹材料报至校离退休工作部(处),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人:校离退休工作部(处)陈新霞,0591—87893105,邮箱:598230267@qq.com

 

 

福  州  大  学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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