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2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待遇。
二、调增金额
1、根据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核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增金额(社保局有发送短信通知)。
2、在月基本养老金调增额基础上,相应增加约5%的提租补贴。
三、发放办法
调增金额在2019年8月退休金中兑现,2019年1-7月的调增补发额一并随8月份退休金发放。8月份退休金预计将于8月1号前发放到位。
校人事处 计财处
2019年7月30日